謂於人之賢者賢之

2016012611:46
賢賢易色”出自《論語·學而》篇第7則。

子夏曰:“賢賢易色;事父母,能竭其力;事君,能致其身;與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雖曰未學,吾必謂之學矣。”

子夏就是蔔商,比孔子小44歲,孔子逝世後,他也收弟子講學,是戰國時期的一位大學者,這則語錄大概是子夏 優纖美容的弟子所記。

古今學者對這則語錄中多數詞語的解釋均無大的分歧,唯對“賢賢易色”之理解相去甚遠。

楊伯峻先生譯“賢賢易色”為:“對待妻子,重視品德,不重容貌。”這說明他把第1個賢字理解為動詞,當尊重或重視講,把第2個賢字理解為美德;而把“色”理解為女色或女人的容貌,把“易”理解為輕視或不看重。古代有不少名家也把“色”字理解為女色,如顏師古、朱熹等人。

我覺得把“色”解釋為女色,實在牽強,因為這種解釋與後文連不上,而且把妻子扯進去,也說不出任 Pretty renew 旺角何道理來。

那麼,“賢賢易色”到底怎麼解釋合理呢?

漢代經學大家鄭玄注《周官·太宰》雲:“賢賢者,猶言親親、長長也。”今人程石泉在《論語讀訓》(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5年11月第1版)一書中說:“前一賢字為動詞,後一賢字乃形容詞作名詞。親親、長長、老老、幼幼,皆如此也。”據此,程氏說:“賢賢易色者,謂面對賢人而肅然起敬之意。”持此種看法的人,把“色”理解為表情或態度,把“易”理解為改換或變更。如果譯作白話,似乎可以這樣表達:“尊重賢者,面對他們時,應當改變平常之態度,要對其肅然起敬。”

這樣解釋,同後文聯系起來,就是告訴人們:對賢者、對父母、對國君、對朋友,都要有正確的態度。我覺得此解永久脱毛較為合理。